绩效薪资分基础和奖励两部分
在推行绩效薪资前,各单位需核定绩效薪资总量,总量由等于单位员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薪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
推行绩效薪资后,单位职员的薪资将分为基础性绩效薪资和奖励性绩效薪资两部分。基础部分在绩效薪资中占6-7成,包含生活补贴、职位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三项,按月发放。
绩效薪资的奖励性部分则是单位职员工作量和实质贡献的反映,在绩效薪资中约占3-4成。各地市、县将依据实质确定奖励性部分的综合考核目的和考核奖励项目,具体标准由各自单位确定。
绩效考核向业务骨干倾斜
推行绩效薪资后,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薪资勉励导向将愈加明显。最近,卫生、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将拟定绩效考核方法,依据不一样的职位推行分类考核,考核结果重点向重点职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员工倾斜。
《建议》同时明确需要,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内部绩效薪资分配,应向承担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救治、环境恶劣的现场工作等任务的职位倾斜;基层单位应向临床一线的职位倾斜。
国家津贴不纳入绩效薪资
绩效薪资推行后,国家规定的护龄津贴、医疗卫生津贴、卫生防疫津贴等特殊职位津贴补贴仍继续实行,不纳入绩效薪资管理;原省及省以下各级政府与单位自行打造发放的各种津贴补贴,一律归并到新的绩效薪资内。
绩效薪资不作为单位离退休职员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