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友筹备结婚,他家给他买了一套房地产,房地产证上写了大家二人的名字,但大家没结婚,目前分手的话,我能分到这套房地产的一半吗?
答:依据你的描述,假如你就分手问题与男友协商一致,他们赞同房屋有你一半的话,你可以拥有房屋的一半产权。假如没办法协商一致,在男方行使撤销权的状况下,你便没该房地产的一半产权。
男方的家庭以结婚为目的,购买了一套房地产并登记在男女双方的名下,这种行为在实践中一般被认定为具备赠与的性质,但同时也具备附义务赠与的属性,即这种赠与是以结婚为首要条件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假如赠与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假如男女双方最后没结婚,那样这种赠与是可以撤销的。男方在行使撤销权后,女方之前因赠与而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男方的家庭在结婚以前购买房地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这种行为在实践中也会具备给付彩礼的性质。从彩礼的角度来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的规定,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假如男方倡导你归还相应的房地产份额,法院一般也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