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手后能否需要他们赔偿青春抚慰费
分手后不可以向他们索要青春损失费。从法律上看,索要“青春损失费”的行为并没任何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即便一方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青春损失费”等赔偿请求,一般也不会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讲解》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依据以下原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法、场所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导致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状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质量。
2、分手后自愿补偿欠条合法吗
法律快车提醒你,只须补偿欠条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状况下签订的,并且该欠条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那样分手后的自愿补偿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但因为该分手补偿是基于一方自愿补偿给另一方的,因此,虽然名为欠条,但事实上是一个单方赠与行为,在赠与行为还没有完成的状况下,假如男方反悔,即视为赠与行为的撤销。
3、分手后需要归还礼物吗
分手后一般无需归还礼物,送礼物物是赠与行为。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紧急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