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非常复杂,在房地产交易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很多方面,有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房地产税,与房子交易方都有非常密切的联系,需要认真知道。
房地产税是指对房子市场中正在买卖的房子进行征税,以房子本身的计税余额或出租收入作为计算基准,向房子产权人征收的税费。
房地产税由契税、营业税和个人收入所得税三个部分组成。
契税是指在房子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向房子变更后的产权所有人即买房收取的财产税。在房子初次买卖时,契税征收额为房子价值的一到三个百分点,房子面积不足九十个平方时,收取一个百分点;房子面积在九十到一百四十四平方时,收取一点五各百分点;在房子二次买卖时或房子面积大于一百四十四平方时,收取三个百分点。
营业税是指在房子买卖时,向卖方或销售单位收取的流转税,一般收取五点六各百分点。
个人所得税是指在房子买卖完成后,向卖方或销售单位获得的买卖总额收取的所得税,一般收取一到二十个百分点。
房地产税的计算办法是买卖房子的面积总额乘以房地产买卖单价乘以百分之七十乘以税率。
国内的房地产税缴纳政策于2011年正式开始实行,法律规定自房子产权登记的第二个月起,户主需要缴纳房地产税,且需要于每年的12月31日之前完成缴纳。
不同主体的缴纳时间不同,具体的缴纳时间会由房子所在地的房子管理部门决定,企业需按季度缴纳,一年四次;个人需按半年缴纳,一年两次。
假如房地产税的缴纳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房子管理部门将会向户主收取税费滞纳金,税率为缴纳税费总额的万分之五,并且每天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