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是指当事人根据我们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那样,债权人能否随时行使撤销权?
网友咨询:
债权人能否随时行使撤销权
律师解答:
债权人不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应当在债权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舍弃债权等行为免费处分我们的财产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达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律师补充: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债务人降低自己责任财产的行为需要发生在债权债务成立之后,即在债权债务成立前所为降低财产行为与债权人撤销权无关,没追溯力;
2、债务人的行为致使其责任财产降低、或者不可以清偿债务损害了债权人债权。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债务人舍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免费出售财产,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适当的底价出售财产,对债权人导致损害,并且受叫人了解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撤销权自债权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