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应限于汽车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需要有一方为汽车,没汽车就不可以构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飞机、轮船、火车与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与行人与行人之间在行走中发生碰撞就不可以算是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需要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上。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事故不适用道路事故的有关规定。如水上交通、空中交通、轨道交通等。
3、道路交通事故需要有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发生,这种后果不包含间接的损害后果,且为物质损失。假如没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损害后果的发生,就不可以形成交通事故。由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最后目的是为知道决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没导致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不在其调整的范围内。比如,仅导致了精神损失的交通事故。
4、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况是由于过错或者意料之外,不可以为故意行为。这是由于事故本身包括非有意的需要,假如为故意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就将构成犯罪,不适用交通事故处置。比如常说的“碰瓷”,如遇见此类状况,应向公安部门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