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日常,骗婚非常难认定的。
由于,男女双方一旦办理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就认同了他们之间的合法的婚姻关系。
一方主观上是自愿结婚,还是出于骗取财产的目的,非常难有证据证明。
这就有了一个问题:男女相亲认识后,女方需要在房地产证上加上名字才去办理结婚登记。
加上名字后,女方需要离婚,怎么分辨女方的主观想法?
真实案例中,有男方房地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后的第二天,女方就提出了离婚,而且需要分割房地产的。
此类女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就是为了分得财产而办理的结婚登记,目的是财产,不是婚姻。
法院可以直接否定女方的目的。
登记过一段时间,需要离婚的,有些依据双方对购买房地产的贡献和结婚时间了考虑,在份额上进行了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