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守所会见能带孩子吗
在司法系统中的看守所,通常情况下,是不允许携带未成年子女进入进行会面的。具体而言,看守所对于会见机制的确立,主要目的在于维护会见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规范化,与保障案件审理工作可以顺利进行。基于这一目的,一般情况下,仅允许拥有有关合格资格的律师、案件办理职员等特定人群参与到会见环节之中。在这种情形下,假如携带未成年子女参与会见,不只可能破坏会见的庄重性和秩序感,还可能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潜在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赞同,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司法系统中,看守所一般禁止携带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会见机制旨在确保安全性和规范化,保障案件审理。仅允许律师、办案职员等特定职员参与。携带未成年子女可能破坏会见秩序,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因此,不主张携带未成年子女进入看守所进行会面。
2、看守所会见需要材料
在处置刑事案件的侦查环节中,唯独辩护律师有权进行会面与当事人交流交流。
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囊括了律师的执业证书(须为正本与副本)、律师事务所在此事件中的证明函(用以出示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会见被指控者或被告职员之专用介绍信》),同时还应有一份《刑事辩护委托书》附带,如果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委托的案件,那样便需附上有关的法律援助公函,最后,必要的身份证明方面,委托人(一般是家属职员)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及亲缘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需要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准时安排会见,至迟不能超越四十八小时。
3、看守所会见律师一次多久
关于看守所律师会面的具体时间安排,并未存在任何形式上的统一规定。普通的经验法则显示,会面的时间大致介于半小时到一小时之间,然而这个区间下的时长并不是固定不变,而是会遭到很多原因的影响。这类原因包含看守所的内部管理规定、事例的复杂性与需要进行交流的信息量等等。当事例的性质较为紧急且复杂,或者需要深入探讨案情与拟定相应的交流方案时,时间上必然会做出适当的延展以适应需要。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律师在进行会面前,需要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种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出现任何违规行为。总的来讲,律师与当事人的会面时长将依据实质状况进行灵活调整,但无论怎么样,律师都会充分借助每一次会面的机会,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司法系统中,看守所一般禁止携带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会见机制旨在确保安全性和规范化,保障案件审理。仅允许律师、办案职员等特定职员参与。携带未成年子女可能破坏会见秩序,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因此,不主张携带未成年子女进入看守所进行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