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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薪资如何算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新年;(三)国际五一劳动节;(四)十一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薪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可以安排补休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
即平常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薪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不过国家规定的比率,加班费发放额的重点是薪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不然企业应根据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薪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薪资的薪资基数,第一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职位相对应的薪资标准确定。假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薪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薪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规范的,则不实行上述规定)。日薪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规范工作天数21.75天(有的企业为便捷,按每月21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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