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第二次离婚
首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他们,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有关证据。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认定的规范: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推行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需要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推行家庭暴力或虐待、丢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起诉第二次离婚可以判离吗
事实上并不势必这样。一般来讲,对于初次申请离婚并未能获得批准的情形,进行第二次申请一般会得到离婚判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两次申请之间需要间隔至少六个月的时间。请理解,在法律实践当中,这段六个月的期限主如果针对初次被判决为不允许离婚的案件,对原告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进行了严格规定,即自首次判决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原告都不能第三提起离婚诉讼。在此期间,法院将会给予原被告双方充分的调解和解决问题的机会,因此通常来讲初次申请离婚可能不会得到批准;但,当原告在第二次提出离婚请求时,即使这是是同一件婚姻案件,依据实质状况,原审判结果也大概改变,此次申请将被离婚判决所认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浅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状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