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还房贷咋办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若出现其中一位配偶未能按时偿还房子贷款的状况,这无疑是一项需要慎重对待并采取相应手段的议题。
第一,若双方过去就房地产权益及房贷负担责任达成过明确且具体的书面协议,则应严格遵循协议内容进行操作。然而,若未曾签订有关协议或协议内容含糊不清,那样该笔房贷总是会被视作夫妻双方的一同债务,双方均需承担起偿还的责任。在此种状况下,若某一方拒绝履行偿债义务,另一方可先行承担起房贷的支付责任,以预防因逾期还款而引发的紧急后果。随后,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或寻求法律援助的方法,向他们倡导其应尽的部分责任。从法律角度来看,依据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一同签署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事前或事后予以承认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保持家庭平时生活所需所产生的债务,皆是夫妻一同债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关系期间,若一方未还房贷,应先依书面协议操作。无协议或内容不明,房贷视为一同债务,双方需一同偿还。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先行支付,再通过协商或法律渠道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同签署或承认的债务,及为家庭平时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均属夫妻一同债务。
2、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除去法律明确规定可予以分割的财富以外,其他状况下一般不允许进行财产分割:
第一是当一方采取了紧急损害夫妻共有财产利益的行为时,譬如,非法藏匿、转移、供应、毁坏夫妻共有些财物,或捏造不真实的夫妻一同债务等等;
第二,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某一方承担着法定的扶养责任的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救治,而另一配偶却拒绝承担相应的医疗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一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等紧急损害夫妻一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认可支付有关医疗成本。
3、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判
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的债务归属判断上,需要依据实质情况进行全方位考虑。总的来讲,夫妻一同承担的债务一般被觉得是他们一同负责处置。假如这类债务是为了达成家庭平时生活或者一同拓展业务活动而产生的,那样它们一般会被确觉得是夫妻一同债务范畴。然而,假如一方当事人借取的债务远超越了满足家庭平时生活需要的金额,除非债权人可以提供充分证据表明这笔债务事实上是用于家庭一同生活、一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愿的表达,不然它将被视为个人债务。此外,当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达成共识并明确规定其所有权归各自所有时,任何一方在外面所欠下的债务,只须相他们知道这个约定,就应该用他或她我们的个人财产来偿还。
婚姻关系期间,若一方未还房贷,应先依书面协议操作。无协议或内容不明,房贷视为一同债务,双方需一同偿还。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先行支付,再通过协商或法律渠道追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同签署或承认的债务,及为家庭平时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均属夫妻一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