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偿还能力了是否会拍卖唯一的一个房屋
一般来讲,若债务人身负负债无力支付,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所寓居的唯一住处若符合特定规定和条件,将会面临被启动拍卖程序的命。这个过程需要深度审视并综合评估很多原因,如房地产的总体规模与实质居住人数等等。假如房地产的总面积超出了债务人和其受抚养亲属保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范畴,亦或是债务人通过该房地产获得了远超合理收益的额外收益,那样此类房地产便极大概被列入拍卖清单之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实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资金债权实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实行人以实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保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子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实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可以保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子的;
(二)实行依据生效后,被实行人为逃避债务出售其名下其他房子的;
(三)申请实行人根据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实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子,或者赞同参照当地房子出租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子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一般来讲,若债务人身负负债无力支付,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所寓居的唯一住处若符合特定规定和条件,将会面临被启动拍卖程序的命。评估包含房地产规模和居住人数。若面积超出基本生活所需或债务人从中获得超额收益,则房地产可能被拍卖。
2、没偿还能力会不会坐牢
若债权人向法庭提起诉讼,针对欠款债务人,则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实行手段,将依据案情的恶劣程度决定是不是进行处罚,紧急状况下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譬如入狱服刑。
依据国内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实行法院判决与裁定的行为,若情节特别紧急,则可判处三年内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严厉惩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实行而拒不实行,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没偿还能力法院如何判
在债务纠纷问题上,若债务人没办法按期履行债务偿还义务,那样依据事例的实质状况与有关的有力证据,法院将会依法断定债权人应获得的还款责任。第一,需要明确债务是不是真实存在并且具备法律效力。当债务被确认时,即使债务人现在在肯定时间内缺少偿还能力,法院仍有权作出判决,需要债务人需要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可以因此免除还款责任。法院或许会采取一系列手段,比如限制债务人的奢侈消费行为,或者将它列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等。在实行阶段,法院会对债务人的所有财产进行全方位清查。若在此期间未能发现任何可供实行的财产,法院或许会裁定终结本次实行程序,但一旦发现债务人有新的财产线索,便可立即恢复实行。总而言之,债务并不会由于债务人缺少偿还能力就自动消失。
一般来讲,若债务人身负负债无力支付,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所寓居的唯一住处若符合特定规定和条件,将会面临被启动拍卖程序的命。评估包含房地产规模和居住人数。若面积超出基本生活所需或债务人从中获得超额收益,则房地产可能被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