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的不同之处
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人的主要不同在于其所处的法律状况和权利内容。
1.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身份是在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确立的,标志着申请人从潜在的权利享有者转变为实质的专利权拥有者。
2.而专利申请人,则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某项创造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申请权的主体。
两者在本质上具备一致性,由于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但当专利申请成功转化为专利权时,其主体称谓也随之发生变化。
2、专利权人包括什么种类
法律快车提醒你,专利权人作为专利权的主体,其种类多样,主要包含以下三种:
1.创造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员工实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借助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职务创造创造时,该单位即成为专利申请权及后续专利权的主体。
2.创造人、设计人:对于非职务创造创造,即那些不是实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不是借助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创造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是创造人或设计人个人所有。
3.一同创造人、一同设计人:当一项创造创造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时,即为一同创造创造。此时,除另有协议外,一同创造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是一同创造人。
3、专利权及申请人的称谓变化
在专利申请的整个过程中,伴随法律程序的推进和权利状况的变化,有关主体的称谓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1.具体而言,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有关主体被叫做专利申请人;而当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并转化为专利权时,该主体则被叫做专利权人。
2.这种称谓的变化不只反映了法律程序的推进和权利状况的转变,也体现了对专利权人作为实质权利享有者的法律认同和保护。
应该注意的是,在某些状况下,如专利权的出售或继承等,专利权人的身份也会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