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拘禁罪的表现形式有什么
关于非法拘禁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通常来讲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直接采取强制性手段限制别人的自由,譬如用绳索捆绑、设置严密的监禁场合等等,使得受害者失去了自主行动的权利;
第二是用威胁、恐吓等方法对受害者施加重压,从而在精神上对其推行限制,使他们不敢随便离开预定的活动范围;
最后,借助受害者自己的恐惧感、性格缺点或其他可趁之机,将他们置于我们的权势范围之内,从而达到没办法行动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办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备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根据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员工借助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根据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形式多样,主要包含:直接以绳索捆绑等方法剥夺别人行动自由;通过威胁、恐吓心理施压,限制其精神自由,迫其不敢离开;与借助受害者恐惧、弱点,巧妙操控其活动范围,达成非法控制。这类行为均紧急侵犯人身自由权利。
2、非法拘禁罪法院会判多长时间?
在有关非法拘禁罪的法律规定中,法庭一般会依法判决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假如犯罪行为带有残忍的殴打和侮辱性质,有关责任人将面临愈加严厉的惩治。
对于非法拘禁罪行而言,如若致使被害人身受重伤,那样被告人将遭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果是导致受害者死亡,刑期将提升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倘若犯罪分子用暴力方法导致别人伤残甚至死亡,将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与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有关条约加以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别人或者以其他办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备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根据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别人的,根据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员工借助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根据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非法拘禁罪单位如何判
在司法实践中,诸如非法拘禁罪这种刑法规定中的犯罪行为,其行为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而非法人或其他组织。应该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是具备肯定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且需要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然而,若单位中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有组织、策划并推行非法拘禁别人的行为,则应当根据自然人犯罪进行处置。对于此类事例的量刑标准,需依据犯罪情节的紧急程度、拘禁时间长短、用方法的恶劣程度与所导致的实质风险结果等多方面原因进行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不同程度的刑罚。若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若致使别人重伤甚至死亡的紧急后果,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非法拘禁形式多样,主要包含:直接以绳索捆绑等方法剥夺别人行动自由;通过威胁、恐吓心理施压,限制其精神自由,迫其不敢离开;与借助受害者恐惧、弱点,巧妙操控其活动范围,达成非法控制。这类行为均紧急侵犯人身自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