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样办理涉外婚姻的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一方不认可离婚或对财产分割等事情存在争议的,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明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涉外离婚案件怎么样送达
法律快车提醒你,涉外离婚案件的送达方法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在国内有住所地的,可以使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方法送达;
2.当事人在国内没住所地的,可以通过外交渠道、国际条款中规定的方法等送达;
3.没办法使用上述方法送达的,可以使用通知送达,自通知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3、涉外婚姻离婚诉讼程序中怎么样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海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国内范围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款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备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付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察。
应该注意到的是,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案件中在海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海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在海外一方的当事人假如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需要根据国内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