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处罚新标准
●醉驾机动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汽车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能重新获得汽车驾照。
●醉驾营运机动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汽车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能重新获得汽车驾照,重新获得汽车驾照后,不能驾驶营运机动车辆。
●醉驾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汽车驾照,终生不能重新获得汽车驾照。
醉酒驾驶入刑后处罚有什么不同
公职职员醉酒驾驶或将解职
现行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处以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方法,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醉酒驾驶入刑法后,将来涉嫌醉驾的职员将面临拘役。专家称,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办法。实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是,一旦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他已经犯罪。“从5月1日开始,醉酒后驾驶车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将被记入档案。尤其是一些公职职员,一旦遭到刑事处罚,将可能遭到失去公职等非常紧急的影响”。
两次酒后驾驶拘留怎么样界定时间
五一前酒后驾驶不累计追究
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驾机动车辆被处罚后第三饮酒驾机动车辆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汽车驾照”。
交警讲解,该条约不追究继往。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根据原条文实行,5月1日之后的要根据新修订的条文实行。他介绍,为此,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酒驾驶司机黑名单的基础上,已经打造“酒后驾驶司机黑名单库”。所有酒后驾驶职员都将进入名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