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白合同上签字视为对合同的无限授权。意思自治原则贯穿在整个经济生活范围,其实质是赋予民事主体以意思自由,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我们的事务,自由从事各项民事活动,充分地达成我们的价值。
为此,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根据我们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具体到合同范围,意思自治表现为合同自由,不只意味着合同缔结、形式、变更等方面的自由,同时还意味着当事人都要遭到合同内容的约束。
因此,对合同内容的审慎是合同自由原则下对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最大保护,也是民事主体的责任与义务。民事主体自愿在空白合同签字,无疑是对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放纵,应视为对合同的无限授权,应当认定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从合同无效法定情形的角度剖析,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之规定主要包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推行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致使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别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签署空白合同,并不是上述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应认定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从保护买卖的稳定性与便捷性的角度剖析,当事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假如签名、捺印时某合同条约存在空白,一般应推定签名、捺印一方已经知道该条约内容,或者表明其自愿舍弃核实有关合同内容,并想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而从鼓励买卖的原则出发,也应视为签名、捺印一方授权合同相他们补填有关条约。
为此,本律师提醒社会公众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核合同内容,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在自己充分了解、理解双方权利义务的首要条件下审慎签字。如合同存在空白条约,双方应进一步磋商达成一致建议,并将合同填写完整。假如对某些条约暂时没达成一致,宁愿不签字也不要签署空白合同。需知签署空白合同即无限授权合同相他们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等于将我们的合同权利拱手叫人,由此导致损失非常可能只能由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