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男方用女方的购房资格出资购买了婚房;离婚时,因不情愿被女方分割房地产份额,男方通过不真实诉讼骗取法院作出有益于我们的判决。检察机关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建议法院再审此案——
对房地产的处置与分割,在离婚案件中比较容易产生纠纷。有人为了在离婚时获得更多的房地产份额,甚至采取不真实诉讼的方法,骗取法院作出有益于我们的判决,但最后的结果却是搬起石头砸我们的脚。
2022年2月,上海长宁区检察院受理的一块不真实诉讼监督案就与离婚有关。最后,该院民事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分工协作,推进法院再审撤销原审错误的民事判决,保障了离婚案件中女方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不真实诉讼违法行为,维护了国家司法秩序。
“我要报警,他说当初买房的钱是跟其他人借的,这不是事实!他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净身出户!”2021年4月,因房地产马上被法院查封,小赵向派出所报警,称老公小李为使她在离婚时少分财产,串通别人虚构债务,向法院提起不真实诉讼。
小赵称,当年她和小李筹备结婚时,两人商议买一套新房当婚房。因为小李一家均是非沪籍,没独立的购房资格,而小赵是沪籍,具备购房资格,为此,小李的爸爸表示,结婚以后由他出钱,以小夫妻二人的名义购房。
2017年2月,小李和小赵登记结婚。2018年上半年,小李的爸爸看中了某小区的一套别墅,就以小李、小赵夫妻二人的名义购买了该房地产,并于2018年年底全额支付购房款1800万元。其中,1100万元是通过小李爸爸的银行卡支出,其余700万元是通过小李堂叔的银行卡支出,而事实上,小李堂叔的那张银行卡的实质用人也是小李的爸爸。
2019年4月,新房正式出货。同年5月,小赵、小李一同进行了房子产权登记,房地产登记为夫妻一同所有。
小李与小赵结婚以后育有一女。女儿出生不久,夫妻两个便因各种家庭琐事时常争吵不休,有时小李还对小赵大打出手。最后,小赵忍无可忍,向小李提出离婚。
听到小赵提出离婚,小李非常是紧张:假如二人离婚,岂不是意味着当初爸爸出资购买的房地产要被小赵分走一部分?于是,小李与爸爸、堂叔反复商议怎么样才能不让小赵“占这个实惠”。
2020年8月,小李拿出拟好的离婚协议书要小赵签字,并对小赵说:“当年买婚房的时候,有700多万元是向我堂叔借的,这类年我也没赚到什么钱,到目前还欠着堂叔的钱。你想离婚可以,但要先把买房时欠堂叔的钱还了。假如你不还钱,那就把这份离婚协议书签了,赞同自愿舍弃分割房地产。不然,别想安生离这个婚。”
因为小赵拒绝签字,这份离婚协议最后不了了之。
2022年2月17日,长宁区检察院向长宁区法院制发了再审检察建议,指出本案系男方与家人恶意串通,在民间借贷纠纷之诉中提供不真实证据,捏造债权债务关系,致使民事判决认定事实存在错误,该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建议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长宁区法院高度看重,于2022年6月对此案进行再审,小李及其堂叔作为原审原、被告参加了庭审。
在法庭上,小李的堂叔表示,都是由于自己不懂法,帮亲戚忙提起了不真实诉讼,实质自己并未借款给小李购房,现已认识到不真实诉讼导致的紧急后果。小李也承认,购房的钱是由其爸爸出的,自己并没向堂叔借过钱,也是由于自己不懂法,以为亲戚之间相互说好就不会被发现,便隐瞒了真实状况,提起了不真实诉讼。长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觉得,查明的事实已确认欠条及还款协议系伪造,银行转账流水也非真实的借款往来,小李及其堂叔亦当庭自认虚构民事借贷关系的事实,故此,断定小李及其堂叔之间民间借贷关系不成立,撤销原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