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普法网

普法网

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动产抵押合同如何才算生效?

www.89ja.com 2024-09-29 合同纠纷

1、动产抵押合同如何才算生效?

《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没有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但《物权法》没明确规定,抵押合同除合同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同样也没约定质押合同除合同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但现在通说却是,这两种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是不是登记或移交质物占有权不再时合同是不是生效的依据。

《物权法》生效在后,《担保法》生效在前,新旧法发生冲突时,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法理,适用《物权法》。但假如根据一般法和特殊法相冲突时,适用特殊法的规则,那样就得适用《担保法》。

再说《物权法》第十五条,明确该条的适用首要条件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也就是说这条是一般性约定,只须有其他法律对物权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的合同生效时间有其他规定的,根据其他法律的规定实行。因此,不论是根据特殊法优于普通的冲突适用规则,还是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本身的理解来看,对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生效时间的规定,都是应该适用《担保法》的。我觉得之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适用《物权法》是由于《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同的,适用本法。”这条就将前面第十五条中“除去法律另有规定”中的法律剔除去《担保法》。

Tags: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